巫鸿: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王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在史学研究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我们应该注意,文献研究主要是研究古代遗留下的书籍,考古学则研究出土的文物。王国维当时研究注重的主要是文字材料,也就是文献文字。他所谓的“考古”因此基本上指的是安阳出土的甲骨文、还有青铜铭文等材料。他想通过二重证据的考证,得出一个历史研究的更为可信的结论。这些结论一般都是和历史事实相关的,比如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历史人物行为等。
用两种方法互证,这在中国近代学术研究中非常重要,在今天也很重要。但是一百年之后再来看二重证据法,我们会发现它给人以一种现代性的思维启示:一个结论不是一个证据就可以论证的,而需要多重视角的检验。虽然王国维当时只提出二重视角,但这种学说已经显示出多重视角的潜能——二重可以发展到三重,也可以发展到四重。现在我们看问题就不只二重了,这种新的思考和王国维、陈寅恪的思想有一定的关联性。
如果说二重证据法主要还是作为史学研究的方法,现在我们研究的问题就更多了,学者们对美术史、文化史等历史书本以外的问题有了更多的兴趣。作为证据的考古材料的定义也发生了变化。如果说过去所说的考古证据主要还是甲骨文、铭文一类,现在由考古提供的“证据”种类就多多了,比如城市空间、实物、中西文化交流、人的审美习惯等。虽然历史考据在我们现在的研究中仍然很重要,但除此之外历史研究中还有很多别的问题。研究这些问题仅靠文字材料是不能够完全说清楚的。比如说如果要研究古人的审美习惯,除了文字材料,我们还要使用器物、图像、墓葬等材料,所有这些都有证据意义。
所以,在精神上我们还是要继承两位先生的二重或者多重证据法。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什么是证据,什么东西可以构成证据;另一个是:使用证据想要证明的是什么。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是连在一起的。
朱志荣:古代美术史的研究要运用和借鉴考古学的成果。您认为在研究出土文物的时候,应当如何使用历史材料和文学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巫鸿:我刚才已经提到一点。美术史研究主要涉及的是视觉问题、看的问题、美感的问题,也涉及到物质性的问题,比如艺术品的材料构成、空间等。中国历史考古学中,墓葬是一个重要部分。墓葬里面有很多器物、图像——对这些个体进行研究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方法。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墓葬内的空间安排和一些消失了的东西,比如当时摆的食物、香料、灯火等。这些东西在考古中已经看不见了,但是可以根据其留下的痕迹、空间安排,重构当时的视觉或者物质的环境。
考古学者有自己的一套学术规范,比如如何发掘、如何记录等。如果有些材料不属于这种研究重心的话,他们就不一定记录了。特别是如果对象牵扯到墓葬设计者的主体感觉、审美感觉、世界观等内容的时候,就比较难于进入考古报告。还有,如果对有些东西无法进行直接的考古分类的时候,比如“空间”——考古报告也容易忽略。但是这些信息对美术史研究却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在考古发掘和记录的时候,由美术史学者和考古学者进行学术互动。
朱志荣:在美术史研究中如何利用“重构”的方法分析材料?
巫鸿:对历史状况的“重构”现在变成美术史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或目的。这和历史研究的学术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在西方。现在的历史研究,已经从研究一个重要人物和宏大历史事件转移到更为具体的、空间的和物质性的向度。甚至在研究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和他的整个的生活环境、文化环境联系起来,而不像原来那样做著名人物的传记性研究。
这种史学转向在近些年中对美术史的影响非常大。我在《武梁祠》一书里面对以前的汉画研究做了一个梳理,想看看不同时代的学者是怎么看问题的。经过这种研究我发现,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对每张画发生兴趣,所关心的是这张画的出处何在,那张画画的是什么。但后来就有人开始对整个的祠堂中的画像程序和结构有兴趣了。我写这本书时的希望就是把武梁祠中所有的画像连在一起考虑,希望知道这些画像之间到底有没有一个叙事结构,其背后显示的又是怎样一种逻辑思维。这也就像是研究《史记》,其中的每篇都可以单独来读,但是也可以作为整部书的组成部分来看。后面这种读法所发掘的不但是司马迁对全书的想法,也可能反映出当时历史的某种观念。这种研究方法是首先重构一个基本的建筑体,然后通过这个建筑内的整体图像程序重构当时的审美和思想,其中包括家庭关系、君臣关系、政治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