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雅遗址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文物保护区范围以中心标识物佛塔为中心,南北长22公里,东西宽10公里。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近日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尼雅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尼雅遗址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所有的文化遗存暂定为非开放文物景点,在其范围内,禁止进行参观旅游活动;禁止驾驶交通工具穿越尼雅遗址保护范围;因科研考察确需进入的,应当持科考项目方案及相应批准文件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由当地文物监护员随同监护。
据了解,近年来,当地有关部门逐渐加大对尼雅遗址的保护力度,在文物保护区内设立了有专人看护的文物保护站,并于去年底对中心标识物佛塔进行了维修、加固。有关部门计划今后继续增加投入,用于在文物保护区内建设围栏等保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