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年美协各理事成员: 根据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的鲁青联[2008]17号文件,《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优秀青年艺术家”评选暨“2008山东青年艺术家作品联展”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 参评人员将能够最大限度证明自己在学术领域取得的成绩(包含获奖证书、入选证书、社会兼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份、七寸作品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供山东省青年美协“山东省优秀青年艺术家”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时间: 参评人员于2008年4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青年美协评委会办公室。 三、参评费用: 参评人员每人需交纳参评费用200元,电汇至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张宜。 四、评审委员会组成: 拟聘请山东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青年美协办公室联系人:李相博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567378 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山东艺术学院教务处李怀杰 转 青年美协办公室 邮 编:250014 电子邮箱:sddsy@yahoo.cn 附:“山东省优秀青年艺术家”参评人推荐表 山东省青年美术家协会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